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公告

来源: 省教考院 浏览量: 4036

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和甘肃省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甘肃省国家各类教育考试中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考生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二、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入场。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行程卡(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以及填写完整的《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交工作人员核查;进入考场时,将健康码、行程卡和承诺书交监考人员。

四、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报警提示的,考生要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检查出的考试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安全检查合格后,考生方可入场。

五、对于拒不配合安全检查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

七、化学(农)科目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且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15日


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为确保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规定的教育,强化考生的法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现对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认真学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文明应试,公平竞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考生要树立诚信应考理念,遵守考试纪律。不寻求替考,不为他人替考;不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或“试题答案”。

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入场。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四、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不得在试卷作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得考试开始前答题、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五、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向考生其所在学校或单位通报。对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视其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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