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职业教育未来可期

来源: 工人日报 浏览量: 3491

新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校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以来首次大修。新法回应社会关切,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校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有1.13万所职业学校、3088万在校生,年均向社会输送1000万毕业生。但一段时期以来,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存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职校毕业生的社会地位、收入水平、社会晋升通道、社会保障等存在若干短板和问题。职业教育整体认可度还不高,不少人依然认为职业教育“低人一等”。办有标准、有质量、有尊严的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时代命题。把职业教育在做大的基础上做强,成为修订职业教育法的重要考量。

为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职业教育在经历了招生难的“生存之战”、条件差的“达标之战”和地位低的“身份之战”后,终于在法律层面赢得了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意味着职业教育将与普通教育一样,得到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这将促进国家及地方大幅改善和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完善和健全职业教育所需要的服务保障的制度体系,有望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掣肘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

在突出“同等”的同时,新职业教育法还强调“平等”,将职校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平等的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

近年来,职校生止步于专科教育的“天花板”逐渐被打破。我国正在稳步扩大职业本科学校和职业本科教育专业的规模,职教高考将成为职业本科的招生主渠道。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融通,中职、高职、本科纵向贯通之后,我国将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双轨并行的学历上升体系,从而满足人们对多层次职业教育的多样性需求,对于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补齐发展短板、形成高水平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新职业教育法将有助于提升职校生的认可度,让一技之长真正“香起来”,从而引导更多年轻人主动选择接受职业教育。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切实维护保障职校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等,取得不错效果。在今年多个省市地区的事业单位招聘中,首次将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列入招聘对象。如今,新职业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等,从法律层面消除职校生就业市场各种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门槛和壁垒,将大大畅通职业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

教育没有高低之分,只有类型之别。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为年轻人提供了多样化的成才路径。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将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大步,需久久为功、落地生根,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探索,不断破除职业教育发展的障碍,为年轻人提供更为广阔的人生选择,让更多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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