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中心),西北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为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并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考试组织实施。成立由省教育考试院、卫生健康部门、组考院校负责人以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体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体育统考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确保体育统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报名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统考和体育统考报名。
(一)文化课统考报名
高考文化课统考报名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33号)文件执行,并办理《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准考证》。
(二)体育统考报名
2021年体育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如下:4月1日8:00至4月12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4月20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指纹采集时间、地点及要求
4月23日8:00-17:00,考生到西北师范大学专家楼采集指纹,未按规定时间采集指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采集指纹时考生统一由西北师范大学正门排队进入。
三、考试
(一)体育统考
我省体育统考分为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
1.一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一般身体素质考试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三项,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
2.专项考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专项考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等六项。考生可按本人专长选择其中一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8日至29日。
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错过考试时间不再安排补测。采集指纹及考试期间家长、教练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体育统考期间如受疫情、天气状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考试时间顺延。
(二)文化课考试
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体育统考评分标准
体育统考评分标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20版)执行。
体育统考计分办法:满分300分,其中一般身体素质(210分):①100m跑(70分),②立定三级跳远(70分),③原地推铅球(70分);专项(90分)。
五、专业成绩公布与数据报送
(一)全省体育统考成绩库须于5月15日前,由组考院校通过光盘形式(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二)全省体育统考考生的专业成绩于5月中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公布,供考生查询。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点防疫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6号)文件执行,上述文件要求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要求为准。
所有考生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1),采集指纹时,经本人签字后交主考院校留存。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自备口罩,并在进入考点及候考过程中佩戴,考试前一天将“健康码”和“行程卡”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随身携带备查(扫码方式见附件2)。“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强化考生宣传服务工作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体育统考工作的宣传,尽快将此文件转发至所辖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中学,以便指导考生训练。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的防范意识,积极开展考生考前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有效缓解考生情绪和心理压力,切实做好考生赴考途中与考试过程中的个人防护工作。组考院校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舆情引导。
(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体育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点要加强指纹采集过程中考生身份的审核,确保指纹采集时考生身份、数码照片、所持证件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报名、考试、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对在体育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同时,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四)开展反兴奋剂教育与检测
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防止在体育统考中使用兴奋剂,保障考生身心健康,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从2021年起,在考试过程中对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各地要对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提醒,教练员不得组织、强迫、欺骗和教唆考生使用兴奋剂。考生在采集指纹时要签订《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1),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考前要注意饮食安全,无法确保食品(尤其是肉食品)可靠来源时,要有意识调整饮食结构,以防食源性阳性出现;因伤病需要治疗时,要主动向医师说明考生身份,确需使用含有违禁物质的药品或禁止方法时,要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在考试过程中违反反兴奋剂规定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 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
2. 健康通行码和微信“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