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三)

来源: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 4697

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牢记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最晚不超过14:30)。

二、提前关注路况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和赴考路途交通状况。建议考生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接受安全检查和健康监测。根据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三、带齐考试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首场考试时,考生进入考点须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并测量体温;其他场次考试不再查验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

四、有序进场离场

考生自行准备N95或KN95口罩,有序进入考点、考场,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查验。考试结束后,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场、考点内滞留。

五、主动配合安检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进行两次安全检查。考生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

(一)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三)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且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四)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七、严守考场纪律

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得在考试开始前答题、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931-8106752。

八、谨防上当受骗

研考是广大学子人生中的一次大考,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考试临近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在此时动起了“歪脑筋”,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试题答案”“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上当,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规,遗恨终生。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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