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兰州市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各小学于5月15日—17日张榜公布本校毕业生情况(包括姓名、班级、户口所在地等)。凡2023届兰州市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兰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及需到兰州市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非兰州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兰州市初中学校。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划拨方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学校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兰州市教育局审批后于5月30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兰州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
各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报名必须在所在县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公办初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收择校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和“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政策,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