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024年2月28日,某网站出现某高校教师、学生的不雅照片及谣言信息,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名誉,造成恶劣影响,部分受害人甚至出现轻生倾向。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等网上和网下渠道收集被害人照片,利用AI工具制作虚假不雅图片,并恶意“造黄谣”进行侮辱诽谤。山东属地公安机关已将刘某某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三:2024年4月28日,唐某某为吸引流量、快速涨粉,恶意拼接编造主题为“四川省某县一学校老师掌掴学生,在警方处置过程中家属自杀身亡”的谣言文章。四川属地公安机关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