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花式违规招生,主管部门3年毫不知情?
来源: 甘肃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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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变换花样违规办学招生收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通报指出,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多次被取消招生资格后,以“中央电中南京交通分校”和新领航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共招收学生3819名;违规办学、违规招生长达3年,共收取学生学费6374万元;同时,该校教师136人中,有64人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主管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能有效落实监管责任。通报称,2018年,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因虚假招生宣传、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被取消招生资格。之后,未经有关部门备案,该校私自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协议,用“中央电中南京交通分校”名义开办了中等职业教育,当年招生1632人。2019年,南京交通科技学校恢复招生后,该校以同江苏新领航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实控人与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实控人为同一人)合作办学的形式,将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事项转由新领航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当年招生1568人,并将学生安置在未被批准招生的3个校区内。经核查,2018、2019年该校共收取学生学费5650万元。2020年,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因违规安排实习等问题,再次被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招生资格。之后,该校又以新领航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方式招收2020级学生,并将招生咨询、面试、体检和收费等工作全部放在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内进行,授课地址为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已被停止办学的淳化校区。经核查,新领航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招收2020级学生619人,收取学费约724万元。除违规办学招生外,南京交通科技学校还存在拒不退还未入学学生预收学费的情况。通报提到,2020年,该校与新领航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生面试体检过程中,按照每人1000元、2000元或全额学费等不同标准预收1049名学生学费381万元。正式开学后,有430名学生未入学,但该校却迟迟不予退款。经督查后,2020级未入学学生预缴学费64万元该校已全部退还。而在教师方面,经核查,部分聘用教师不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该校教师共136人,其中37人无证上岗,17人为中学教师资格,9人为小学教师资格,1人为幼师资格。通报明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多次对南京交通科技学校采取停止办学招生、下达整改通知、进行处罚等措施,但对该校被取消招生资格后继续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合作办学长达3年之久毫不知情,存在查处不力的情况,未能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目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在全省部署开展排查,已注销37所招生不规范技工院校的办学许可。据了解,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创办于1996年,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民办技工学校,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原有江宁、双龙街、淳化和浦口4个校区。学校换花样违规办学,主管部门3年毫不知情,不管这种说法是否成立,足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在治理违规办学的问题上存在许多不到位的管理问题。一方面,学校不是隐形地,上千人的生源流动也不可秘密进行。另一方面,推诿扯皮,职责界限不清,不仅是管理漏洞,更是地方政府的决策完善不到位。报道,2018年,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因“虚假宣传”而被有关部门取消了招生资格。但仅仅两个月后,又改头换面招生。学校换名招生明显违规,主管部门因为违规办学的单位不是自己审批和管理的机构,登记注册地点位于街道,由此来撇清管理责任,完全就是一种责任推脱。不担当、不作为。笔者认为,查处违规办学,并非一查了之。查处一案、警示一批、规范一片才是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查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从问题的根子抓起。要从根本上抓好问题整改,不能就问题抓整改,不能光治标不治本,而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准症结所在,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同时,应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据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称:“从督查情况看,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多次对南京交通科技学校采取停止办学招生、下达整改通知、进行处罚等措施,但对该校被取消招生资格后继续与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合作办学长达3年之久毫不知情,对该校假借新领航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办学招生、安排无相应资质人员上岗等行为查处不力,未能有效落实监管责任。”诚然,进入数据时代,“互联网+督察”的理念应用到督察信息化建设中,使管理工作更加便捷、更有效率、更有效益。但是,所有这一切,都需要管理者和治理者的积极作为。上述问题,既充分暴露出当前个别技工院校唯利是图、违规办学、屡查屡犯的乱象,也反映出有关主管部门重处罚、轻监管,习惯于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学生合法权益,影响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学校换花样违规办学,主管部门3年毫不知情以及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进行了明察暗访追踪的结果,当地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理应深刻反思,每查办一案,我们既要注重将查办结果转化为教育成果,又要注重将查办结果转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织牢关紧制度的“笼子”,标本兼治,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从严规范办学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