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1月16日开始!兰州城关区期末考试、寒暑假安排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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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记者从城关区教育局获悉,2020—2021学年度期末考试将于2021年1月6日进行,寒假于2021年1月16日开始。

2月25日结束寒假

据了解,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于2021年1月15日结束,寒假自2021年1月16日开始,2021年2月24日结束。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从2021年2月25日开始(2021年2月23日领导班子、教职工上班,24日学生报到,25日正式上课),2021年7月14日结束,暑假自2021年7月15日开始,8月24日结束。

城关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复习计划。各学科教师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培优补困。各校要严格遵守《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教师、家长和学生正确面对期末考试,对因各种因素造成焦虑、紧张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或干预。

据悉,5至6年级将进行全区统一测试,期末测试安排:

小学:

元月6日 下午 15:00-16:00 英语

元月7日 上午 09:00-10:30 语文

             下午 15:00-16:30 数学


中学:

元月4至8日完成期末测试

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期末测试,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


原则上不跨省出行

城关区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守牢学校大门,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的出入管控,严格实行“测温+亮码+身份核实”的访客登记制度。强化源头管控,要求离校师生员工不到疫情防控中高风险性区域,原则上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兰的,须向学校报备。强调师生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开展多种形式的常见传染病防治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做好每日排摸,及时报告信息。

教师不得参与社会机构补课

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或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

各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期间传统节日相对集中的契机,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劳动实践教育、体育美育教育和人生规划教育,从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创新性地设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传统文化体验活动等形式及方法,指导学生进一步丰富人生体验、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劳动意识、增强综合素质。明确要求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以身作则,防止节日不正之风发生。

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

各校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寒假期间,对学生假期作业总量要有控制,要给学生留足读书、实践活动、自主学习时间,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要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制定寒假学习计划,把握好整个寒假生活节奏,并引导家长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各校要在假期前集中通过主题班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钉钉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各类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并提示家长做好假期安全监管责任。春节期间,要教育学生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不暴饮暴食、不参与大型聚会,不沉迷网络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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